成功案例
人贪杯醉死 同饮者赔付1.8万
作者:刘德斌 律师 时间:2012年08月25日
饭桌上小酌两杯,不但怡情而且能增进友谊;但是贪杯醉死就有点划不着了。近日,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个案子:袁伟出席酒宴饮酒过量,回家途中死亡,其家属将同饮者告上法庭索赔10万元。目前,巴南区人民法院判决同饮者人道赔付死者家属经济损失的5%,共计1.8万余元。
为表感谢请朋友吃饭
据了解,近不惑之年的袁伟在重庆市江北区开设有一国际旅行社。而被告李英、王贝则在巴南区鱼洞合伙经营一酒类批发部,在拓展业务项目的过程中与袁伟相识。
“因为和袁伟是生意上的朋友,也得到过他很多帮助,为表示感谢,我和王贝就邀请袁伟吃饭。”被告李英回忆道,饭局是在2011年5月5日晚,当时双方还邀请了一帮朋友。
岂料客人贪杯醉死
但是令李英没有想到的事,就是这顿饭局却让她走上了法庭,也让她失去了一个朋友。
“袁伟和他朋友周强选择喝白酒,我们其它人喝的啤酒或红酒。”李英表示,席间双方相互敬酒,聊得甚欢。至酒宴结束,袁伟大约饮下白酒1.2斤和红酒一杯。最后在朋友和司机的搀扶下袁伟和周强坐上汽车,返回江北区东方家园住地,而李英等人也各自回家。
可就在汽车到达袁伟家时,朋友和司机便发现袁伟人事不省,便立即拨打“120”将其送往重庆市急救医疗中心抢救。送到医院时,袁伟瞳孔已经散大,并停止了呼吸。而袁伟的家属则以其死于酒精中毒为由将李英、王贝等同饮者告上法庭,索赔10万。
同饮者人道赔付1.8万余元
“因袁伟系藏族,其家属不同意尸检,所以不能对其的死亡原因给予科学定论,但是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袁伟的死亡与其大量饮酒不无关系。”区人民法院审判员黄平表示,考虑到被告李英等同饮者为生前好友,处于人道关怀,支付死者家属整个经济损失(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住续费+精神抚慰金=373035)的5%,即18651.75元为宜。
最后,审判员黄平也表示,酒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一种,在酒席中饮酒致意也符合大众习俗,本无可厚非。然而过度劝酒、极度饮酒则有悖社会公序良俗,为法律所不倡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