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已婚男假处对象骗财色被判两年两月刑
作者:刘德斌 律师 时间:2013年09月19日
已婚男为了获取钱财,装作单身男,假借处对象骗取他人钱。2013年9月16日,黑龙江省虎林市对这起假借谈恋爱骗取他人钱的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以诈骗罪判决被告人管冬有期徒刑二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35000元。
被告人管冬系虎林市虎头镇人,虽然其今年只有35岁,但是结婚已14年,婚生一子如今已在该镇中学上初二年级。由于家里土地不多,妻子嫌弃其挣钱少,并且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夫妻之间渐渐地没了太深的感情。2012年春天,其来到了虎林市打工,并以自己单身为由与一名40岁的离异女董玲谈起了对象,并在交往的过程中认识了一个和董玲关系较好的小弟赵青。
时间不久,二人同居生活。同年6月初,小弟赵青的妻子想办理一个驾照,但是苦于没有时间学车,便想花些钱买个驾照。为了表现自己能办事,被告人管冬当即说自己能帮办,并向被害人赵青索要了5000元办驾照费用。
同年8年,因对象董玲喜欢宠物狗,但是无钱购买,二人便商量盗窃他人一条价值2000多元的宠物狗,后因受害人举报而案发。随后二人被刑事拘留。在刑事拘留过程中,被告人明知盗窃数额不大,符合取保条件,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为了骗些钱,于是其给对象董玲的小弟赵青打电话,说需要30000元钱疏通关系才能为其姐董玲办理取保候审。为了帮助其姐姐董玲,被害人赵青按照被告人的指示汇到了其帐户。由于盗窃宠物狗案情不大,赃物返还,并取得狗主人的谅解,在未通过被告人管冬疏通下,法院就依据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依法对二人作出单处罚金5200元的公正判决。
在处对象过程中,董玲虽然始终没有发现被告人的秘密,但后来还是听到其小弟赵青借30000元的事实,顿时产生了对被告人管冬的质疑,不再信任,并多次向其索要所借的款项,问其驾证办理情况,被告人始终回复正在办理中,问其借款什么时候还款,被告人始终回复有钱就还。此后,二人因借钱之事关系越来越僵化,最后被告人管冬手机关机。被害人赵青多次给被告人管冬打电话要钱,但都无法联系上,无奈之下,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案发。骗取赃款被被告人管冬全部挥霍。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管冬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被害人赵青的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及适用法律意见正确,予以支持。鉴于其当庭自愿认罪、有前科、赃款未返还犯罪情节,故法院根据量刑规范化标准,作出判处其二年零二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5000元的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