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成功案例

暖气爆裂被淹索赔需出示缴费发票
作者:刘德斌 律师  时间:2013年10月28日

暖气爆裂被淹索赔需出示缴费发票   市民缴纳的采暖费中已含保险,已缴费且未私改用户出险可获赔。
10月23日,家住中山区民寿街8号楼的5户居民,在供暖试压过程中家中被淹。供热期临近,试水打压过程中居民遭遇暖气漏水被“淹”该怎么办?据了解,采暖费中都包含了每平方米0.2元的保险费,由供暖公司负责投保,这个费用将有助于减少居民供暖过程中遭受的意外损失。
  出险需第一时间联系供热企业
  从2010年,本市调整了居民采暖费的价格,居民按每平方米28元、非居民按每平方米33元的价格收取采暖费。上述价格中每平方米含保险费0.2元,统一由供热单位负责投保,供热单位不得挪用该项资金。
  在供暖准备期及供暖过程中,若居民家中出现暖气管爆裂或漏水被淹等意外事故,用户应第一时间联系供热单位,并在现场确认。
  供热企业按照供热办的要求,在上水试压及热态试运行过程中,都张贴通知到小区楼门口,做到户户皆知。
  有市民反映,家中没有老人而自己工作又脱不开身,实在不能请假在家等待试水试压。即使供热企业早已做好事前通知,但居民因种种原因难保家中都留人看守。
  用户应妥善保管缴费发票
  大连市热电集团供热总公司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孙福生介绍,公司每年都会碰上几起“水淹”事故,接到居民反映的情况后,公司会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的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定损,然后进入理赔程序。
  这里要特别提醒市民保留好采暖费的缴费发票。这是进入保险理赔程序后必备的凭证。另外,采暖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申请保险理赔有个前提条件,必须是当年正常已缴费的供暖用户。
  孙福生提醒市民,出险后用户要第一时间通知管辖的供热站或供热企业,供热单位会马上联系保险人员出现场,并填写理赔表。用户需携带供热公司盖章的保险理赔表、当年的采暖费缴费发票,到保险公司办理相关赔偿手续。
  私改暖气 保险不赔
  根据 《大连市供热用热条例》规定,用户改动用热设施或者改变用热热量、用热用途,未委托供热单位进行,或者因装饰、装修等影响用热效果的,自行承担责任。由于用户私自拆除、移动等造成的损坏,是不在保险理赔范围内的。另外,恶意破坏供热设施,人为打开水阀骗保,都不能获赔。